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主机厅工艺改造项目材料库建安工程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主机厅工艺改造项目材料库建安工程采购
- 项目编号:HDGC-GC-GKJT-25-1932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场,建安工程工期为5个月。
- 交货/服务地点: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开发区
- 供货范围:材料库(HJ04子项):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自控工程,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 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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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