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田湾核电核能供汽碳足迹因子测算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接受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委托,拟代为外委实施田湾核电核能供汽碳足迹因子测算项目,现公开发布询比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以下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 声明
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田湾核电核能供汽碳足迹因子测算项目询比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比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2、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根据田湾核电站“和气一号”工程建设、设备制造、运输、安装以及核能工业蒸汽生产流程、核燃料燃耗过程中碳排放情况,给予“摇篮到坟墓”(Gradle-to-Grave)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开展核能工业蒸汽碳足迹因子测算及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核能工业蒸汽碳足迹因子跟踪平台搭建及《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核能供汽》标准草案编制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满足本项目要求。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
具体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状态);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不良记录(须在报价文件中附自查记录);
(4)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报价人具有国内出口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认证业绩,并提供认证证书;
(6)报价人具有参与产品碳足迹标准发布相关业绩并提供能体现报价人名称的标准文件;
(7)报价人具有核燃料循环碳排放数据或报价人可通过碳工具推算核燃料循环碳排放数据,并提供核燃料循环碳排放数据或碳工具数据库核燃料循环碳排放条目数据截图。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