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华凯润昌黎三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50MW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原新华凯润昌黎三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一期 50MW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服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XHSL-FW-GKXJ-25-1411
3、服务时间:(1)申请报告:
自合同签订,甲方通知后15日内提交申请报告初稿;初稿审查修改后,甲方通知后3日内提交申请终稿;
- 社稳报告:
自合同签订后并收到甲方通知后40日内(含)完成社稳报告编制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4、服务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5、工作范围: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开展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确保成果文件能够通过相关行政审批管理部门的审查(详见技术规格书)。
6、质量要求:报告编制质量和规范性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以及满足业主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合法经营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2)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单体项目装机容量50MW(含)以上风电项目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及以上的风电项目类似业绩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报告署名页)。
- 信誉要求: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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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