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及其配套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617C11506BD/HDGC-WZ-GKZB-25-2551
2.2项目名称:转炉及其配套装置采购
2.3项目概况:转炉及其配套设备用于二氧化铀粉末的制备,采用六氟化铀为原料,经过加热的气态六氟化铀和水蒸气共同通过喷嘴进入反应室中,发生气相水解反应生成氟化铀酰,通过螺旋输送进入炉管,与炉尾通入的水蒸气和氢气发生脱氟还原反应,转化为二氧化铀粉末,再通过输送转向阀交替切换至4台检查料斗中进行稳定化。
2.4招标范围:转炉及其配套装置采购范围为:400t干法转炉1台、输送转向阀3台、检查料斗4台、滤管清洗检测装置1套和随机附件1套。包含成套设备的生产制造、检验、源地验收、包装运输(保险)、指导安装、指导调试、现场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2026年3月15日完成设备源地验收;2026年4月15日设备运抵项目现场。
2.6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自货物交付起18个月或通过最终性能验收试验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7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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