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导堆设计规范准则与标准编写协助招标人为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先导堆设计规范准则与标准编写协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X-XJD-25-02313
2.2招标项目名称:先导堆设计规范准则与标准编写协助。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聚变先导工程实验堆设计研究(第一阶段)”项目的标准体系构建及标准制修订支持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标准体系检索与分析、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制修订咨询与服务、设计规范与准则编写协助,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进度节点按甲方要求执行。
2.5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荆路5号。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国际标准化技术服务/国家标准化技术服务/行业标准化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服务内容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3.3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人员至少有5名人员具备标准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代缴公司(须提供委托证明)为上述人员在最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从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可提供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但应体现时间因素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时间,该人员为本校、本单位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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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