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核电1号机组生态修复及绿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核电1号机组生态修复及绿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HLY-GC-GKZB-25-0002
2.2招标项目名称霞浦核电1号机组生态修复及绿化工程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霞浦核电厂区北侧生态海堤修复,东、南、北侧人工堤岸生态化改造,以及三号门岗入口、进厂至生产办公楼沿线道路、东护岸山体的绿化建设。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霞浦县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绝对工期为76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b)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财务要求:L
(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规模绿化施工项目的业绩证明(如合同、验收文件等)(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_(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要求:
1)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和本公司禁止业务往来的公司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2)投标人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须提供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投标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平台标段1名称):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5日17: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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