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正挖二标段截洪沟、排洪沟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D925JZR103C11506BD/HDGC-GC-GKZB-25-0406
2.2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正挖二标段截洪沟、排洪沟建 筑工程
2.3项目概况:金七门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华龙一号)项目厂址位于浙江省 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地处南田岛南缘,猫头洋北岸。厂址东北距舟山 市约106km(直线距离,下同),西北距象山县约46km,西北距宁波市约89km、 距绍兴市约170km、距杭州市约220km,西距三门核电厂约31km,西南距台州 市约78km。金七门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百万千瓦级压水 堆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正挖二标段截洪沟、排洪沟 的开挖、土建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5建设地点:浙江省象山县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5 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6 年 8 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486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 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以招标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2341 . 14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 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 政公用专业),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 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 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
*发售时间:2025年3月11日17:00 — 2025年3月17日17:00 ( 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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