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海南昌江县海尾镇9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46。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海南昌江县海尾镇 9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海南昌江县海尾镇 9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规划装机容量 90MW/99.1872MWp。项目利用现有养殖鱼塘,建设渔光互补复合项目。光伏场区拟采用 N型双面双玻 630Wp(含)以上光伏组件和 300kW(含)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主要采用大跨度光伏柔性支架以及少量标准化养殖鱼塘光伏大棚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场区通过 4回 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期新建的 1座 110kV升压站,通过 1回 110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110kV马地变电站(最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为甲供设备外,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及对侧接入间隔、场外道路等)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另包括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地质详勘(包括区域内核电地下设施勘测及地下管线勘测)、地形测量、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效果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创新、竣工图设计,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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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部分内容,具体见原文)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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