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N824JZR993C11506BD/CNSC-25HDGC021406
2.2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先进废物处理中心剩余土建工程
2.3 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融合华龙一号机组及其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本次招标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先进废物处理中心剩余土建工程,本厂房地下部分功能等级为非安全类功能(NC),屏障等级为屏障3级物项(B-SC3),其余部分功能等级为NC,屏障等级为非屏障1级、屏障2级、屏障3级物项(NC)。本项目属于科研子项,后续可能存在设计变更。本项目有大方量重型混凝土施工。
2.4 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先进废物处理中心剩余土建工程范围包含QD先进废物处理中心负二层垫层排水沟凿除、排水沟、设备基础二次浇筑部分,所有二次浇筑区;负一层二次浇筑、吊装孔洞盖板、结构垫层、设备基础二次浇筑等部分:QD四通一平改造;熔炉间基础及主体部分及回填:-0.1m~6.9m重混墙体、Q3011普混等墙体部分;基础及防水部分;6.9m板~屋面墙、板结构等剩余工程等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所含施工内容,并开展施工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附件2"物项采购划分原则与发包人供应条件"中规定的甲供材及特殊说明的除外),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范围相关的工作指令,以及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安全、临时工程、措施工程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文件要求负责相关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和必要的计算以及安装详图。施工内容以本附件、设计说明文件、施工图纸和相关接口中要求为准。
2.5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6 计划工期: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7月30日,主工期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08月04日。主工期总日历天数:370天。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机组间隔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工期要求以承包人上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659263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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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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