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核电3、4号机组重塔地基处理及动力保障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FY825JZR320C11506BD/HDGC-GC-GKZB-25-1344
2.2项目名称:福建漳州核电3、4号机组重塔地基处理及动力保障工程项目
2.3项目概况:福建漳州核电3、4号机组重塔地基处理及动力保障工程项目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为重塔组装场地、及其行走区域和吊装站位等相关区域的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拆除等。包括但不限于重塔动力电缆敷设及回收、重塔地基变形监测,施工前原有道路等设施破除、地基处理场地使用期限结束后现有混凝土拆除及清运工作(但重塔拼装区域现有混凝土拆除及清运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5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东北侧核电站现场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不含拆除):2025年8月27日;
计划交工日期(不含拆除):2025年11月8日;
计划最晚拆除完成时间:2028年12月31日,具体拆除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506765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对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及责任建立完整的质保体系,并对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以下两项必须同时具备)
1、设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2、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需提供注册证书)资格;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最多成员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由牵头人在平台上报名、投标,需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二、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退述
海 供应链管理公王招标专用章(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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