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 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需求人为核工业总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FGY-FW-GKZB-25-0523
2.2 招标项目名称: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病案数字化服务预估约18000000页。
2.5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3年,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5天内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 、 “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官方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如 未提供,则开标现场进行网上核查。)。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如为经营企业须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直接授权;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 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发售时间:2025年02月25日18时00分—2025年03月0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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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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