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
2025-2027 年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 2025-2027
年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
环保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
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
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5-ZB2-ZB-001-001。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 2025-
2027 年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平山北路
西侧、大港西路北侧、汇海路东侧珠海路、宁波路南侧,东西长约 2.8 公里,南北宽约 0.4~1.0
公里占地约 2.1 平方公里,合 3000 余亩。本项目碱渣治理采用 A、B 两套工艺路线,均为脱水固
结一体化处理方法,基本原理是利用制碱厂碱渣、HEC 固化剂制作工程土的方法对碱渣进行浆体分
选、浓缩聚沉、调理调质、机械脱水机固化等系列处理,余水达标排放,实现碱渣减量化、无害
化、稳定化的目标。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的主要内容为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全过程检
测服务工作,针对项目碱渣治理运营期全过程及环保竣工验收评估过程中开展取样检测。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现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
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最终服务期限以招
标人需求的实际开始和结束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
3.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投标人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 3
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注:(1)业绩规模要求:单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检测项目服务业绩;
(2)投标人应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合同金额页、
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
程中,不同投标人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
致的情况,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7 日 17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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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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