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选聘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选聘服务(招标项目 名称)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GS-FW-GKZB-25-0217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选聘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能源"或“公司")拟采用 分包形式对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主承销商库进行选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 择销售机构及计划管理机构。
计划担任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与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能源"或“公司")
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工具。中核新能源本年度债券注册计划总规模为215亿元,其中预计注册发行情况为:中核汇能公司债60亿元、中核汇能可续期公司债券40亿元、新华发电公司债30亿元、新华发电可续期公司债35亿元、新华发电证券化产品50亿元。后续债券注册及发行工作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情况进行各债券品种 额度划分,最终注册发行金额以实际情况及证监会批复为准。
2.4 招标范围
作为中核新能源2025-2027年度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主承销商,牵头协助完成金融 工具注册及发行工作,保证募集资合按时到位。项目期间(从项目启动至持续督导期结 束),为中核新能源金融工具注册及发行相关工作提供合理建议和协助,规避风险。
2.5 项目地点
北京
2.6 服务期限
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融工具存续期结束1年后止。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金融领域相关业务咨询服务能力的独 立法人,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分公司的,须提供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主承销商需具有良好从业记录及声誉,自2022年至今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
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險外)的记录,并在承担中央企业有关债券发行工作中没有出现特别
重大问题且承揽过中央企业类似规模债券发行工作。(注:需提供承
(3)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 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 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 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 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 名单管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3 月 1 0 日 1 9 : 0 0 - 2 0 2 5 年 3 月 1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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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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