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已落实(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CNSC-XJD-26-00635
2.2 项目名称:
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系统化导入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构建集团公司产品与技术业务分层地图,强化集团研发领域统筹能力和有组织的科研,并从架构、制度、流程、组织多维度立体构建一套需求牵引的符合集团业务实际、有集团特色的端到端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基线。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合同,业务范围需涵盖端到端集成产品开发管理体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咨询、实施等服务。
2.5 交货地点:
北京市、深圳市、成都市、苏州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甲方最终验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至少3项集成产品开发(IPD)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起,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信誉情况的真实性,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一名,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或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集成产品开发能力提升项目(核信分采)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发售时间:2026年02月13日23时20分00秒—2026年02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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