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 2.1 项目编号:QOT025JFR122C11506BD/HDGC-FW-GKZB-25-0697
- 2.2 项目名称:1915 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
- 2.3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设5台华龙一号压水堆机组,全厂共用一座海水淡化设施。全厂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2台华龙一号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根据《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NB/T10979-2022),海水淡化工程的设计输入需要近1年的海水水质全分析报告。需要对海水取水口附近的海水水质进行全面监测,为海水淡化系统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 2.4 招标范围:海水取水口附近为期一年的海水水质全分析,详见附件1:《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技术任务书》(编号:1915-J00RSC05版次:A)
- 2.5 项目地点:福建省
- 2.6 服务期:1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 业绩情况:近5年内(2020年3月一至今),具备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工作类似业绩至少1个,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工作内容及范围页)
- 其他要求:本项目具有海水CMA资质要求的要素为33项:水温、盐度、透明度、色度(水色)、NH4+、Ca 2+]、Mg2+、铜、锌、铅、铬、镍、锰、氯化物(氯离子)、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硫酸盐、总碱度、pH、氨氮、COD、BOD、浊度、总磷、油类、溶解氧、悬浮物、全硅、非活性硅、TOC、细菌总数、溶解固形物。投标人海水CMA认证的检定范围需覆盖70%以上的上述水质检测项目。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