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核电用海要素保障及后评估技术路线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 2.1 项目编号:QT025JFR185C11506BD/HDGC-FW-GKZB-25-0743
- 2.2 项目名称:滨海核电用海要素保障及后评估技术路线研究项目
- 2.3 项目概况:核电厂建设有一定的用海需求,同时取得用海预审意见也是核电项目核准的必备条件。随着核电选址条件越发严苛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对核电用海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电项目用海面临一系列技术和政策难题亟待解决。为解决核电项目用海面临的一系列技术和政策难题,更好地平衡核电工程建设需求与用海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需系统梳理与解读现行核电工程用海及后评估相关政策与要求,调研已批复核电厂址用海及后评估情况,梳理核电项目用海申请、变更、审批流程,在此基础上,开展滨海核电用海要素保障及后评估技术路线研究工作,为后续核电项目用海专项研究提供指导方向,为未来的核电项目用海提供保障。
- 2.4 招标范围:本研究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一:核电项目用海要素保障研究;研究方向二:核电项目后评估研究。
- 2.5 项目地点:乙方所在地。
- 2.6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