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要设备运输框架协议(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DLY-FW-GKZB-25-0556
2.2项目名称:重要设备运输框架协议(第二次)
2.3项目概况:详见技术文件、采购清单。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 序号|服务名称|数量|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
| ---|---|1|重要设备运输框架协议|详见技术文件、采购清单。|(1)本项目主要运输发往全国核电站现场的机柜、工作台、盘台等机电设备。具体运输路线及车型详见技术文件;
(2)在运输服务中,服务方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完成重要设备的装车、卸车等工作。详见技术文件、采购清单。|指定地点,见技术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项目地点:指定地点,见技术文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项目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大型物件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2年不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项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设备运输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如为合同:需提供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标的物(如有必要可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等复印件;如为订单:需提供订单母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及项下的订单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页、订单签订时间、订单标的物(如有必要可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无
(6)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22z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重要设备运输框架协议(第二次)):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5年04月27日23时59分-2025年05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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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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