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三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电仪控制系统改造设计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QS3Q-FW-GKZB-25-0019
2.2 招标项目名称
秦三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电仪控制系统改造设计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秦三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电仪控制系统改造设计外委项目的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① 在满足原系统设计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完成《秦三厂 1、2号机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电仪控制系统改造》初步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设备样机制作、设备抗震鉴定,并提供原理图、接线图、外形图、控制程序等图纸;
② 完成系统工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及修改;
③ 组织中核运行及设计方的设计/方案审查会,并负担所有会议费用;
④ 设备鉴定试验相关技术支持,包括鉴定大纲的审查、鉴定的见证;
⑤ 负责配合中核运行向核安全监管单位完成变更申报及项目建成后电厂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SAR)的升版工作;
⑥ 如核安全监管单位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不满足完全变更功能的缺陷,需要设计方负责进行修改变更,直至完全满足完全变更功能要求;
⑦ 编制竣工图。
2.5 项目地点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12个月完成详细设计和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编制,并在后续协助中核运行解决技术问题,提供安审技术支持。项目投用检查后 2个月完成竣工文件编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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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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