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目租车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多项目租车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多项目租车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13-FW-GKZB-250083。
- 2.2 招标项目名称:多项目租车服务采购。
- 2.3 招标范围:
- 2.3.1 服务地点:山东省海阳市、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甘肃省嘉峪关市区、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核技术产业园、甘肃省中核四〇四矿区及其他。
- 2.3.2 服务期:合同执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或合同执行上限达到中标金额,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3.3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包含“客运”,提供证书复印件。
-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 3年(2021年至 2023年或 2022年至 2024年)净利润至少 1年不亏损,近 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 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 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 3.4 其它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