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项目编号:QT025JFR128C11506BD/HDGC-FW-GKZB-25-1238
2.2 项目名称:核电厂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系统软件开发(二次)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KY23051项目中子课题二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系统开发。由外协单位根据我司提出的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技术方案,开展决策系统设计和开发,并选取典型场景,进行案例验证。
2.4 招标范围:(1) 核电厂整机级智能运维软件方案设计,包括软件总体方案设计、与PHM的接口技术方案和关键功能模块方案等;(2) 核电厂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软件开发与集成,确定软件架构技术要求、人机接口技术要求、数据库技术要求等,开展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软件开发,选取典型设备及模拟数据完成软件功能和性能验证;((3) 针对核电厂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典型应用场景,选择典型案例,在传统的确定论和概率论模型基础上,开发满足智能运维风险评价要求的动态仿真模型和动态风险模型,开展整机级智能运维软件演示验证。开展典型案例动态仿真模型和动态风险模型与核电厂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软件集成 (4) 开展典型案例动态仿真模型和动态风险模型与核电厂整机级智能运维决策软件集成开发;在典型场景下,针对典型设备状态改变(可用变为不可用、运行/备用状态切换等)和性能劣化导致可靠性下降或功能降级(如泵的输出流量、扬程下降等)等场景,开展整机级智能运维软件演示验证。
2.5 项目地点:国内甲方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2025年7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计划,并对质量计划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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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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