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中核二三徐大堡核电站1、2 号机组核岛安装工程400T、800T 履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常规采购,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由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EC-FW-GKZB-25-12931。
2.2 项目名称:中核二三徐大堡核电站1、2 号机组核岛安装工程400T、800T 履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常规采购。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徐大堡核电站 1、2 号机组核岛安装工程、CV、CA 拼装工程,以及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所需型号为 400T、800T 履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核电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2025 年8 月31 日至2027 年9 月30 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提供近3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起重机操作员和驾驶员需持有相应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此账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徐大堡起重机+BRR22-ZB2-ZB-036-700。
其他说明:(1)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陆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2)文件费用由潜在投标人的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支付此款项。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7 日 17 时止。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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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