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控制室氢气报警器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1 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控制室氢气报警器安装服务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1.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2.1 采购范围: 03UPS间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300米;01-8UPS厂房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800米;01a-8UPS厂房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800米;01b-8UPS厂房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800米,;01c-1UPS厂房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1200米;01c-2UPS厂房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600米;01d-1UPS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600米;013主控楼一楼蓄电池室到控制室需敷设电缆100米。
综上所述,该项目需要对5200米ZC-KVVRP-0.45/0.75kV4*1.5mm2电缆进行敷设工作,包括桥架盖板的拆除和安装,注意电缆中间不得有任何接头;12台氢气报警装置采购、安装以及接线。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采购需求。
材料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声光报警器 |
YX04K-DC24V |
个 |
12 |
|
2 |
标签打印机 |
K3 |
台 |
1 |
|
3 |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
GTQ-ESD200 |
个 |
3 |
附第三方校验证书 |
1.2.2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本项目质保期限12个月。
1.2.3 交货/服务地点: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1.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具体详见第五采购需求。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登高作业,作业人员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至少一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1.3.3 其他要求: 无。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6时00分至2025年9月17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1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兰铀项目部。
1.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1.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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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