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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材料框架协议(3年)采购公告

化工原材料框架协议(3年)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 化工原材料框架协议(3年) (项目名称)已由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标段一】双酚A环氧树脂:预估数量约为200吨。

【标段二】双酚F环氧树脂:预估数量约为200吨。

【标段三】环氧树脂稀释剂:预估数量约为80吨。

【标段四】耐高温环氧树脂:预估数量约为20吨。

【标段五】环氧树脂硬化剂:预估数量约为120吨。

【标段六】环氧树脂促进剂:预估数量约为15吨。

各标段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按照甲方的实际订单需求在20天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核工业第八研究所(上海嘉定嘉罗公路1719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所供物资应符合相应标段技术规格书中的尺寸和材料等要求。

2.5 报价说明:

(1)供应商可依据自身供货履约能力对本项目下各标段多投多中。

(2)本项目每标段有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如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需在2025年4月23日上午12:00前提供样品500g(含检测报告、COA或MSDS)至采购人单位技术中心,按照科研产品检测规程要求进行检测。该检测结果将与检测报告、COA或MSDS一起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密封后在开标评审当天开启。

2.6 合同签约与定价:本项目每个标段最终选择1家中选供应商签订协议,协议期内以实际合同订单金额为结算依据。若协议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该标段预算金额(即限价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化工材料销售与售后服务的资质/能力:提供近3年同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提供近3年真实财务报表。

3.3 本次采购(R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4)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5)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415日下午1830分至20254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集采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集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应答人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潜在应答人应将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集采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30900分,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33号华隆大厦16A座。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719号 

编:  201008 

联系人:  薛工              

话:  18964647463           

电子邮件: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话:021-63618439

电子邮件:daicd@mails.cneic.com.cn

 

 

  2025 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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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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