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非标零件加工框架协议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非标零件加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非标零件加工框架协议采购。
1.2 中核平台项目编号:CIAE-FW-GKJT-25-0633。
1.3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项目概况: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拟通过框架协议采购选择加工制造商为本院提供非标零件加工服务。预算总金额1500万元。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通过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为15家(含)以上,确定8家成交供应商;通过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为10(含)~15家(不含),确定5家成交供应商;通过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为5(含)~10家(不含),确定3家成交供应商;通过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为5家(不含)以下,则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承担份额不固定,在实际采购订单下达时按框架协议约定遵循低价原则确定。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供货内容主要包括机加工类及包装箱类。
机加工类主要分为轴类、法兰类、块状类、薄壁管类、较复杂异形类及结构件焊接后机加工、热处理、表面处理等。
包装箱种类包含托架类、箱体类等。对于结构复杂的物项,需要提供包装箱制作方案,制作方案中考虑物项固定、防震,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限
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在此期间,当采购订单累计预算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预算总金额,协议履行期限将提前终止。
订单服务期限按照后续单次加工周期确定,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
2.4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一定加工制造经验,且需提供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③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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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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