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湖南新华2025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湖南新华2025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545
- 交货/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7天之内进场开展工作,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西安、青岛
- 供货范围:对采购人湖南新华水利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西安新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陕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至八期)、西安新耀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陕西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九至十八期)、青岛武晓11.4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青岛建华食品5.718MWp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工程完工结算审核。该项目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中选一个标段。(项目概况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质量要求:
(1)乙方收到甲方及被评估单位应提供的全部资料后,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交换意见稿。经充分交换意见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及被估值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及时等原因影响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的,乙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直至达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合法登记注册造价咨询公司。
(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执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机构处罚的造价咨询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财务工作,能够按照我方要求的时限和质量完成服务。
(4)以团队形式开展工作,项目工作组成员需要3位以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十年以上的执业经验。项目成员应稳定,各成员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请附上项目成员的基本简介。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的结算审计项目(应答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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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