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医疗(总医院)直线加速器(含第三方质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直线加速器(含第三方质控)(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直线加速器(含第三方质控)
- 采购人
中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8?0国拨 ?8?9自筹 ?8?0国拨+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需要采购直线加速器(含第三方质控)1套 ,设备使用地点:核工业总医院。
-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直线加速器(含第三方质控),具体参数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交付时间:
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到货,其他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交付地点:
核工业总医院
- 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应总体上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的生产日期要求:进口设备生产日期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1年内;非进口设备原则上应在交货日期前6个月内,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生产日期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履行换货义务。
- ★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不低于1年的原厂质保。在质保期内,所有损坏的器件由成交单位无偿提供,更换的器件的型号和规格应与被更换的完全一样或更优。
- ★最高限价:3686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
①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报价人须为厂家或其代理商。
③所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I.报价人为生产企业的,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人为经营企业的,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II.响应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III.所投产品须确保在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内。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
-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 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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