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化学去污系统设备维护-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化学去污系统设备维护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化学去污系统设备维护
-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化学去污系统设备维护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 采购范围
完成化学去污系统设备(包括三套系统设备,即:超声?6?6电化学去污系统、化学深度去污系统和去污废液预处理系统。)维护工作,确保上述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维修维护频次为1次/年,工作进度如下:(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2025年度服务内容,包括上述全部服务内容。2)2026年3月底,完成2026年度服务内容,包括上述全部服务内容。3)若系统在使用期间发了故障,服务商在得到采购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组织开展系统维修工作。
- 服务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甲方指定地点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
- 财务要求:无
- 业绩要求:无
-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服务商提供服务人员2人以上;服务人员中至少有一位需具备化工设备方面的基本知识,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其他要求: 无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