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中国核建中核二三徐大堡项目1、2号机组防护棚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04中国核建中核二三徐大堡项目1、2号机组防护棚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WZ-GKXJ-25-10650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60天内,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核电厂中核二三公司辽宁徐大堡项目部
- 供货范围:详见陆丰核电项目1、2号机组所需防护棚采购清单。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技术要求、设计变更、澄清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及质量要求,满足附件折叠打磨棚要求、切割/打磨防护棚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两网站需提供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
(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及财务状况汇总表(近年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能力。
(5)其他要求: /
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 专项资格条件:无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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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