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海丰协鑫电站环境监测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海丰协鑫电站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306
- 交货/服务时间: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日止。非甲方原因,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全部相关技术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电站环境监测工作。
- 交货/服务地点:电站现场
- 供货范围:根据海丰协鑫电站《环评验收批复》和《协鑫海丰赤坑镇150MW(一期30MW)渔光互补电站-11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相关要求,对海丰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海丰协鑫一期、二三期两个电站进行环境监测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 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业务;
2、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提供证明检验检测能力的证书附表内容,委派的服务团队均需持有有效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至今)需完成过至少2个及以上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4、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无国家、行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
8、本询价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