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院人工智能科研辅助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部分
谈判采购公告
总院人工智能科研辅助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部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总院人工智能科研辅助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部分
1.2 采购单位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总院人工智能科研辅助系统建设,所开发的系统需具备智能写作、智能问答、智能溯源、修改润色等功能,并可通过通用知识库和个人知识库实现总院内部知识的深度利用,辅助总院研究人员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要求卖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的设计、研发、集成、测试、部署实施工作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的设计、研发、集成、测试、部署实施工作等。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2.3 服务地点
海淀区阜成路43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自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应答人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2024年度未完成出具的,可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相关资料;2、未提供财务资料作否决应答处理,年限要求仅为综合评价,部分年限缺失不直接导致应答被否决)。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具备大模型开发部署相关业绩,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合同内容包含经甲乙双方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包含服务范围页)或经甲乙双方盖章的订单。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最终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具备大模型开发部署相关业绩,需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4月7日21:00—2025年4月1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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