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核二二-民用-通榆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动力配电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式
1.1 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采购需求单位为: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 动力配电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询价 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
项目名称: |
通榆县鹤翔供热有限公司供热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 |
2.2 |
采购编号: |
|
2.3 |
项目地点: |
通榆县风电大路与吉祥街交汇,三达水务北侧,食品产业园南侧 |
2.4 |
采购范围: |
动力配电工程专业分包 |
2.5 |
标 包: |
/ |
2.6 |
计划工期: |
暂定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业主及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具体进度计划和施工安排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执行。如因项目发包人变更工期的,本合同项下合同工期约定,应与项目实际总工期要求保持一致。 |
2.7 |
质量要求: |
专业分包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符合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本合同分包工程部分的质量约定。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标准之间存在矛盾的,适用最高标准,并符合总包合同中关于本合同分包工程部分的质量约定以及甲方关于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 |
2.8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须盖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应答。
(1)非法人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等;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应答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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