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核二三-上海孚宝15号和16号罐区项目部上游合同仲裁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三-上海孚宝15号和16号罐区项目部上游合同仲裁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CNEC-FW-GKXJ-25-4783
- 交货/服务时间:2025年04月30日-202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本裁案审理结案或甲方通知为准)
- 交货/服务地点: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供货范围:现拟委托律师启动仲裁程序,向业主方索赔第三方审计单位并未审核通过的其他变更金额,案件标的额约5000万-7000万元。乙方代理甲方与 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 之 《设计、采购和施工总包合同》纠纷仲裁案 的 仲裁本请求 阶段
- 质量要求:仲裁判决金额必须满足甲方预期要求,定期向甲方进行案件专题情况汇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核验资料;
(2)业绩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提供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类似法律服务业绩至少1份,仅提供关键页面);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被列入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名录(需提供截图);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度至2024年度,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的代理律师应具有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提供核验资料;
(6)其他要求: 无 。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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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