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新能源商务采购中心杭州分中心 -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达标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达标咨询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HNGS-FW-GKXJ-25-0496
- 交货/服务时间:项目计划于2025年4月进行,服务期限为4个月(2025年4月-2025年7月31日)
- 交货/服务地点:江苏连云港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
- 供货范围:对甲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项目进行技术服务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对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对照《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标准及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次);
- 2)乙方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团队,依据《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则》及《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对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升压站、2家监理单位、8家EPC总承包单位按照中核集团正式评审的流程进行1次现场评审工作;
- 乙方应根据监督检查及评审结果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并满足: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非独立法人需出具所属法人授权文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截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止,报价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信贷)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须书面承诺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信用核查截图;
4.具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中核集团或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服务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等);
5.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与本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确保具备合同履行条件;
6.人员资质:需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7.报价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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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