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义齿加工制作询比采购公告
口腔科义齿加工制作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口腔科义齿加工制作
1.2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对院内口腔科定制式义齿进行公开采购,具体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个
1.7 付款方式:按照季度/半年度支付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2.2 ★交付时间:
服务期为二年,合同每年一签,供货期为收到采购方供货需求的7日内。
2.3 ★交付地点: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2.4 质量要求:
1、陕西地区必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所投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5、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内定期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
2.5 ★质保期:≥3年
2.6 ★最高限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此项目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凭证备案)和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1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口腔义齿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业绩合同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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