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江河机电5家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江河机电5家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648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署(或成交通知)之日起至两个月内完成
- 交货/服务地点:各项目单位服务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 供货范围:江河机电5家单位(莱芜东鑫电站、荣成吉君电站、济宁君阳电站、龙口吉君电站、莘县绿洲电站)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服务
- 质量要求:
(1)风险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 2021 年 9 月 1 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 年 6 月 28 日,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508 号)第十条、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88 号,2019 年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修正)第十条的要求,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必须进行针对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的专项事故风险辨识及评估工作,并形成专业报告,与应急预案一并报备。
(2)应急预案备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 号,2024 年 1 月 31 日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44 号令 2024.3.1)、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508 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细则>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53 号)的要求,完成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服务或安全技术咨询或企业安全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3)潜在供方近3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应具有至少2项同类或相似维护服务业绩,潜在供方须随报价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扫描件(扫描件含封面、供货范围、签字页等),以证明潜在供方满足询价文件业绩要求。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国家、行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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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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