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江安县阳春安置房建设项目(西外街棚户区改造二期),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活动板房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开询比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阳春安置房建设项目(西外街棚户区改造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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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采购编号: |
CNEC-GC-GKXJ-25-6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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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地点: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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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采购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办公打包箱利旧拆卸、运输及安装,部分新购以及临建板房新购,含运输及安装、封闭围挡施工,合同计价形式采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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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标 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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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计划工期: |
具体按采购实施人进度计划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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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质量要求: |
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总承包合同质量管理规定、现场管理程序、工作程序、相关技术规格书等标准。应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创四川省优质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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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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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本次采购¨ 接受 ?0?6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应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应答。
(1)非法人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等;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应答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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