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侧堰钢踏步制作及安装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侧堰钢踏步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HSL-GC-GKXJ-25-0670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完成所列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老虎台乡破城子村(具体地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5.工作范围: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侧堰钢踏步制作安装工作(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6.质量要求:应按照行业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且满足甲方技术规格书中质量要求(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串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6.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其余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焊工上岗证。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MAC地址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本询价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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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