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力锦项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RR25-ZB3-ZB-016-009)
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力锦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力锦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1.2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 采购需求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6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完成海力锦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报告编制,并配合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自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修改并提供最终成果。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实施单位及采购需求单位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提供一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或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应至少完整体现各方信息、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关键内容)
(3)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应答,并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取消其应答(投标)资格);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本次应答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单位: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ZB3-ZB-016-009”。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陆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4.2 发售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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