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电价新政对新疆兵团光伏发电项目影响分析服务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电价新政对新疆兵团光伏发电项目影响分析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HNGS-XJD-25-00957-001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报告。
-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 工作范围:梳理我国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现状,包括梳理我国新能源上网电价演变历程和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总体情况;分析136号文新政关于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要点;测算分析136号文新政对新疆兵团光伏项目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针对有特点的兵团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开展对136号文新政分析成果的分享、讲解与辅导。(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并满足采购方技术规格书中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电力专业);
3.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新能源电价政策或能源政策对行业影响的专项研究或规划研究报告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4.拟派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具类似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并在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本询价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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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