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核级树脂(第三次)物项进行采购,现核级树脂(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核级树脂(第三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核级树脂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一批核级树脂,其中核级阳离子交换树脂数量为600升,强酸型苯乙稀系H+型,核级阴离子交换树脂数量为4400升,强碱型苯乙稀系OH-型。具体物项和数量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核级阳离子交换树脂 |
600升 |
强酸型苯乙稀系H+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合同执行期为24个月,采用一次性购买,分批供货方式,从通知供货至货物到现场周期应不大于30 个自然天 |
四川夹江县 |
2 |
核级阴离子交换树脂 |
4400升 |
强碱型苯乙稀系OH-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代理,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为国外的可不提供)。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1年无亏损,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无法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已签订的核设施一次水用树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注: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
(6)其它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或灰名单;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6月16日17:00—2025年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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