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核电40kg不产氢制氯装置研发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海南核电40kg不产氢制氯装置研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核电40kg不产氢制氯装置研发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5-ZB2-ZB-002-041。
1.3 采购单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1)提升产能并保持高效运行;
(2)确保安全性与消除爆炸风险;
(3)保持低能耗特性并减少电力成本;
(4)进一步提升设备稳定性与可靠性;
(5)验证经济性与市场前景。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注: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为准)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不产氢电解海水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研发/安装/调试工作的业绩(满足其一即可,并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其他要求: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否决应答处理(平台自动排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提示: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