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 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 进行采购,现 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 1 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满足采购人日常工作用车、工作跟班用车、交通枢纽接送用车等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一辆带司机的商务车供采购人使用,若该车不能满足用车需求,乙方应根据需要临时调派车辆予以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项目 |
主要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 |
详见附件《交通保障用车(秦山)服务采购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24个月 |
主要用于秦山核电站及周边城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交通保障服务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能体现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服务的主要内容等其他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车辆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辆“三年内购置(2022年1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或五年内购置(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上牌)但行驶里程小于8万公里以下” 的7座商务车。
注:需提供上述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与里程表公里数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九)供应商的承诺书9.1和9.2;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应答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7)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黑名单或灰名单;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7日(北京时间),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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