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中核汇能(广东)能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广东)能源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项目编号:HNGS-FW-GKXJ-25-1904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有效期为1年
- 交货/服务地点:广东省
- 供货范围:
1)为委托人投融资、兼并、收购、担保、重大资产处置或重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等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外出具律师函,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意见;
2)对委托人日常经营、市场开发、对外合作、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或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审查、修改委托人各类合同、合作协议、备忘录、保密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参与委托人合同的谈判工作;
4)协助委托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出席相关重要会议,审查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为委托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章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措施和可行性分析;
5)接受委托人各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6)提供与委托人日常经营管理及新能源行业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关国际公约、条约及国际惯例的解释、说明;
7)涉外项目(如有)中起草、审查、修改合作协议、备忘录、保密协议等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8)配合委托人需求,每年至少为委托人举办两次高质量的法治专题讲座;
9)为委托人相关投诉、索赔、仲裁、诉讼等争议提供法律支持(不含代理诉讼、仲裁);对3宗诉讼标的不超过100万元的纠纷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10)应委托人要求派驻律师到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驻场服务;
11)完成委托人交办其他法律事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
5、报价人具有法律服务相关经验,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工作内容、签署页作为依据)不低于1个。
6、报价单位应是经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应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以评审专家查询为准)。“名录”清单可包含其分所,若总所报价的其分所不得另行报价,出现总所与分所同时报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7 、对于 MAC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