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中同银龙--起重机轨道采购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同银龙--起重机轨道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HJSB-XJD-25-02480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轨道及配套附件的生产、安装、检验,并送达指定交货地点;若需现场配合验收,需在交货后15个工作日内派人到场。
- 交货/服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中同银龙(天津)灭菌技术有限公司
- 供货范围:
名称:主梁单轨起重机轨道
参数:材质:304不锈钢;长度:21m;数量:1
规格:560mm*166mm
- 质量要求:按我司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详见采购范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接受贸易公司应答,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相关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正规授权书或代理证或相关贸易/渠道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具有至少2项单根长度≥20米的不锈钢(或同类型起重机轨道)相关业绩,并提供支撑材料。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誉记录,提供应答截止日前十五个日历日内的信用中国核查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提供所供产品符合GB/T11264-2017《热轧起重机轨道》及GB/T1220-2007《不锈钢棒》标准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文件,具体需包含:
1.产品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证书及附件。
2.由具备法定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需明确依据上述两项国标进行检测,且关键指标检测合格。
1.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1.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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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