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湖南供电浏阳新华电力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湖南供电浏阳新华电力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项目编号:XHSL-XJD-25-02078
- 交货/服务时间:乙方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计划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交货/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 供货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定期提供法制培训;年审查合同及三重一大事项,并出具专业法律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300份;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审查章程、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参与磋商、谈判活动;列席内部有关会议,发表法律意见;向侵害、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出具律师函;维护合法权益,提出合规要求、风险提示与应对建议,防控风险,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详见技术规范书。
- 质量要求:乙方常规服务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审核应在2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紧急情况下应于1日内完成。合同、招标文件审核需在收到文本后24小时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否则甲方按100元/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合同模板。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分所)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律师事务所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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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