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医疗总医院、419医院、417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医疗总医院、419医院、417医院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总医院、419医院、417医院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8?0国拨 ?8?1自筹 ?8?0国拨+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一:核工业总医院拟采购一批心电监护仪;
标段二:核工业四一九医院拟采购一批心电监护仪;
标段三:核工业四一七医院拟采购一批心电监护仪;
-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各标段均各选取一家供应商成交 份额为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标段一:核工业总医院拟采购心电监护仪预估158套,供货期限:1年;
标段二:419医院拟采购心电监护仪4套;
标段三:417医院拟采购心电监护仪预估15套,供货期限:1年。
- ★交付时间:
标段一:按照甲方需求分批供货,每批次需在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标段二: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标段三:按照甲方需求分批供货,每批次需在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 ★交付地点:
标段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核工业总医院;
标段二: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核工业四一九医院;
标段二: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 质保期: 标段一:不低于3年原厂质保;标段二:不低于1年原厂质保;标段三:不低于2年原厂质保。
- 限价: 标段一: 197.5万元;标段二:4万元;标段三:9.9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级授权企业(如有)及本单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的授权材料(逐级提供);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为国外生产,生产许可证不需提供,需提供产品注册证;部分企业合并办理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
应答人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含有投标产品的附录、附表。
-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