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基坑工程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基坑工程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山东核能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中核山东核能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编号:CNSD-FW-GKZB-25-0008
- 2.2 招标项目名称: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基坑工程监测服务项目
-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负责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机组基坑工程监测,具体包括核岛、常规岛与机械通风冷却塔及辅助泵房等1、2号机组全部基坑工程(包括负挖范围内的沟道、支护结构、基坑及周围岩土体、地下水、周边建构筑物与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及其他应监测对象等)以及边坡的现场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处理监测数据及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等。
- 2.5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6 服务期限:计划2025年4月30日开始,结束时间为2028年2月29日(34个月),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与结束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工程正挖,基坑开挖、回填实际进展为参考依据。
-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专业为岩土工程专业)
- (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