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核汇能/新华发电 2025年预防性试验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BRR24-ZB1-ZB-035-009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新华发电 2025年预防性试验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2.3 标段名称:标段七(内蒙古自治区、山东、天津)
2.4 服务地点:
(7) 第七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山东、天津。
2.5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包括中核汇能/新华发电 169座光伏电站、45座风电场、7座电化学储能场站、6座水电站,共计 227座场站 2025年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 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项目概况中各电站及电厂(场)的电气预防性试验服务工作。
2.6 标段概况:
第七标段:内蒙古自治区、山东、天津共 28个场站 2025年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
2.7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本次中核汇能/新华发电 2025年预防性试验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共分七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七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同一投标人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标段均排序第一时,按照本项目标段号(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七)从小至大的先后顺序的原则,推荐前两个标段,同时该投标人不再具备第三个及以上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资格,第三个及以上标段按排名依次递推。
2.8 服务期限
自各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及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 2022年 1月 1日至今承担过电力行业 220kV及以上预防性试验项目业绩。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应至少 5人(含 5人)同时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气试验作业)》。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 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投标人存在“不同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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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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