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和气一号"精品厂房建设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JSHD-GC-GKZB-25-0013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和气一号"精品厂房建设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田湾核电蒸汽供能项目"和气一号"海水淡化厂房、能源站及其它相关区域施工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增加外墙涂饰、增加检修平台及爬梯、增加通道、增加挡脚板增加过桥、增加安全门、增加安全标识、增加防撞棉、增加吊顶、增设地漏围堰等
2.5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站
2.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所有工作(如因运行窗口工作受限,征求招标人同意后可顺延工期)。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程管理经验,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0(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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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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