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堆非能动系统试验仪表供货及技术支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编号:HX025WXR210C11506BD/HDGC-WZ-GKZB-25-0922
- 2.2 项目名称:海南小堆非能动系统试验仪表供货及技术支持采购项目
- 2.3 项目概况:招标人在海南小堆非能动系统温升和排放试验期间需采购试验所用仪器仪表,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 2.4 招标范围:
1) 乙方负责采购试验所需仪表及配套装置,并为海南小堆自动卸压系统排放试验及安全壳内置换料水箱温升试验提供技术服务。
2) 为海南小堆自动卸压系统排放试验提供数据采集服务,将试验采集数据提供给甲方,所供数据采集设备必须经专业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做校准或检定,并出具相关第三方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
3) 技术支持:乙方对本项目所供设备,提供安装技术指导,以及试验过程中信号数据采集。 -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物项供货及服务。
- 2.6 交货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昌江核电厂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